》 第四章 监督和处!罚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老旧运输船舶!进行监督检查
】 , 老旧运—输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接受: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交有关证》书、资料或者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者弄》虚作假?
第三《十四条 《老旧:运输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 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违反本规定有关!。船舶:登,记、检验《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