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99-2006 建标库

12.3  

12.3.1矿井调度电话系统是生产的指挥中心,需及时处理井上、井下各种生产技术问题。调度员与井上、井下有关部门的联络要求可靠、快速、准确。所以矿井行政电话和生产调度电话宜分别设置交换设备。程控交换机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可以实现数据传输,设计应选用程控交换设备。小型矿井,行政电话和生产调度电话可共用一台程控交换机。

12.3.2小型矿井行政电话交换设备容量,按生产、办公室有效面积配置比按矿井的在籍人数配置符合实际,由于矿井的全员效率不同,矿井的职工人数也不同,大矿井效率高、人员少,中、小矿井效率相对低。因此对小型矿井而言,本规范规定按矿井生产、办公室有效面积确定行政交换设备容量。

12.3.3对近距离可采用模拟中继设置,对远距离(一般在10km及以上)需采用数字中继配置。

12.3.8为避免井筒通信电缆同时损坏,保证井下用户的通信,井筒的电缆应不少于2条,而且相互之间应有联络电缆,当某条通信电缆出现故障时,另一条电缆可承担井下主要用户或全部用户的通信,以保证重要用户通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