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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劳动—定员及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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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 矿井劳动定员应包!括,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所需的全部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应包括井下工!人和地面工人管理】人员应包《括行政人员和技术】人,员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均属原煤—生产人员
】
15《.2.2 矿井【劳动定?员应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开,拓开采?条件、采区和—工作面布《置、:。机械化装备》水平:、井上下各系统和环!节、管理《方式及机构设—置、矿井工作制度】等因素?同时应充分考—。虑小型矿井的—特点经?综合分析类比—和定岗定员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预可行!性研究矿井劳动定员!可参照原煤生产人员!效率不低于本—地区或国内平均先】进水平的同类矿井】结,合本矿井具体条件】类比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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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
【 2 可】行性研究矿井劳【动定员应按可行性研!究深度确定的系统】环,节排列计算一般【不应较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矿井劳动定员多!15:%
?
,
】 3 初步设—计,。矿,井劳动定员必须【按系统环《节定岗定《员计:算并不应较可—行性研究阶段矿【井劳动定员》多1:0%
《
【 ?4 矿井管理人【员应控制在原—煤生产出勤人员【的7%~9%
【。
15【.2:.3 矿井劳动【定员的在籍》人数应按各类—人员的出勤人数乘】以各类人员的在籍系!数确定确定在籍【系数应考虑病假、事!假、轮休、节假【日等因素宜采—用下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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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管理人】员在:籍系数可取1—.,0
【。 2【 井下工人在籍系数!可取1.4~—1,.,5
:
【 《3 地面《工人在?籍,系数可?取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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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均应按下式计—算矿:井设计原煤生产人】。员效率简称矿井全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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