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 信 号
【。
1—2.4.1》 矿井的下列【生产环节应》设信号装置》。
— — :1 主、副井提】升
《
《 《 : 2 采区—上、下山提升
】
《。 【 3 井下大【巷运输
【
】 4 采区中巷!运输
】 】。5 地面窄轨机车!运输
【。
《 6 【。 采用多《台设备连续运输的地!面生产系统
【
?
】 7 排矸场
】
《
12.4.2 】。 提升信号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提!升,信号应包括工作信号!、检修信号、紧急停!车信号
】
【 2 》提升系统的所有信号!装置必?须由配电点引出的】专用电源或专—用电源变压器供电】并设电源指示—灯井下信《号,装置的额定
!
》 【。电压不得《。大于127》V
》
?。 》 3 》电气信号应能同时发!声发光发信号地【点应采用带保留【的复式信号装—置
》
【 4 立井】的,提升信号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的信号—。装置;紧急》停车信号应》直发提升机房—
! 5 【。 ,兼作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提升井—。应有区?分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保留信号【
! 《 6 箕斗—提升信号应采—用定重装载的自动】信号:并,应能手动发》送信:号应直发提》升,。。机房并能在装卸载】点发出?停车信?号装:卸
《
,。
】 《载各部分的执行元】件与信号装》置间应设闭》锁
! 《 7 》提升:井口信号装置—应与提升《机的:控制回?路闭锁
! 8! 斜井串车—提,。升的:工作信?号应为转发式当升】降人员时应设有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能向提升机】房发出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
? — 9? 不提人的采区】上、下山及临时排】矸场:的,信号可适当简化
】
《
—。。 10 临】时排矸场及采区【上、下山的信—号宜采?用直发式信》。号装·置当双钩提】升、工艺系统复【杂,时应采用转发式信】号
—
,1,2.:4.3 地面提【升机:房及临时排矸场的信!号,设备可选用普—通型井口附近的【信号设备宜选用矿用!。一,般型井下信号设备应!根据瓦斯等级及使】用地点选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或矿用一般!型,设,备卸载点《。及,。煤尘较?多的地方如》无有:效的除尘措》施应采用防爆型【。信号设备
!
12.4.4 设!有信号装置较多、】经常有信《号工值班的地点应设!信号:房或信号硐室
【
1—2.4.5》 矿井地面生产系!统集中控制装置应】设启动?预告信号及主要设备!的状:态,监视信号
】
12.4—.6 新建—或扩建的《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当在》同一水平同时有3】台及以上电机—车行驶时应设有信号!连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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