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信 号
】
12.】4.1 《 矿井的下列生产】环节应设《信号装置
!
: 》 1 主、副井!提升
【
— 2 —采区上、下山提升】
,。
【 , 3— 井下大巷运输】
— 4! , 采区中巷运输
!。
】 5 地面!窄轨机?车运输
】
: 【6 ?采用多台设》备连续运输的地【面生产系统》。
》
》 7 排】矸场
《
12.【4.2 提升【信号: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 1: 提?升信号?应包:。括工作信号、检【修信号、紧急停车】信号
《
! 2《 提升系》统的所有《信号:装,置必须?由,配电点引出的专用电!源或:专,用电源变压》器,供电并?设电:。源指示灯井下信号装!置的额定
【
《 》 电压—不得大于12—7V
—
,
《 : 3 》。 电:气信号应《能同时发声》发光:发信号地点应—采,用带保留的复式信号!装置
! : ? 4 立井的提!升信号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的信号装置;紧】急停车信号应直发提!升,机房:
?
? ? : 5 兼【作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提升?井应有区分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保留信号
!
— : 6 箕!斗提升信《号应采用定重装【载的自动信号并应】能手动发送信号应】直发提升机房并能在!装卸载?点发:出停车信号装卸
】
》 【 载各部分的】执行元件与》信号装置《间应设闭《锁
》
,
— ?7 提升井—口信号装置应与提升!机的控制回路闭锁
!
,
:
】 8? 斜井《串车提升的工—。作信号应为转发式】当升降人《员时应设有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能向提】升机房发出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
? ,。 9】 不提人》的采区上、下山及】临时排矸《场的信号可适当【简化
》
《 【10: 临时排矸场及】采区上?、下:山的:信号宜采用》。直发式?。信号装?·置当双钩》提升、工艺系统复杂!时应采用《转发式信号》
1【2.:4.3 地面提升机!房,及临时排矸场的【。信号设备可选用普】通,型井口附近的—信,号设备宜选用矿用一!般型井下信》号设备应根》据,。瓦斯等级《及使用?地点选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或—矿,用一般型设备卸【载点及煤尘较多【的地方如无有—效,的除尘措《施应采用防爆型信】号设备?
?
?12.4.4 【设,有信号装置》较多、?经常有信号工值【班的地点应设—信号房或《信号硐室
—
12.【4.5 《 矿井地面生产系统!集,中,控,制装:置应设启动预告【。信号及主要设备的状!态监视?信号
》
12.4.6! 新建或扩建的】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当在】同一水?。平同时有《3台及?。以上电?机,车行驶时《应设有信号连锁装】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