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99-2006 建标库

12  监控、通信及计算机管理

12.1一般规定

12.1.1矿井监控、通信及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设计标准,应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开采技术条件、机械化装备水平及工业控制、通信、计算机等技术发展水平,经综合分析确定。

12.1.2矿井监控系统设计,应结合矿井的具体条件,采用行之有效的技术和设备,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