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99-2006 建标库

6.3  井下辅助运输

6.3.1井下辅助运输系统,应尽量减少运输环节、减少辅助运输人员、提高效率;辅助运输的设备选型,应能满足人员、材料、设备运输的要求。

6.3.2辅助运输车辆的选择,应根据运输方式,运送矸石、材料、设备和人员的需要确定。运送矸石、材料车辆类型的选择应与运煤车辆类型相一致。上、下人员的倾斜巷道,当垂深超过50m时,应配备人车或乘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