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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制
【第十:条, 本市实行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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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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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对】维护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二)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城市《水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 (三)—城市照明设》施,、广告设施与标识】。由设置单位》负责;
!(四)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规划红线内由—本单位负责》;
— (五)各类—建设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 (六)实行!物业委托管理的居住!区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委托管理的居【住区:、街:巷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十二条 城市市【容维护责《任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和城市容貌标准做!好城市市容》维护工作对在—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损害城!市市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可!以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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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维护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落实市容维】护责任?推进城市市容维【护责任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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