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3  !户外装置《区的排?。放设施 《 》 4.3.1 】 安装在生》产设:备易受直击雷—的顶部和《外侧上部并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放设施(如》。放散管?、排风管、安—全阀、呼《吸阀:。、放料口《。、取:。样口、排污口等以】下称放空口)应【根据排放的物料和】。浓度、排放》的频率或方式、正常!或事故排放、手动】或自动排放等生产操!作性质和安装—。位置:分别进行防雷—保护 】4.:3.:2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放空口应—设置接闪器加以【保护此时放空口外】的爆:炸危险气体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且》接闪器的顶端—应高出放空口3m】水平:距离宜为4m~5m! 》   ?。    1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设备在生产紧!急停车时《连续排放其排—放物达到爆炸—危险浓度者(—包括送火炬系统【。的,管路:上的临时《放空口但《不包括火《炬,);  ! ,    2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储罐其呼吸【阀不带防爆阻火【器者:。 : 4.3.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放空【口宜利用金》属放空管口作为接闪!器此时放空》管口的壁厚应大于】或等于表6.—1.5中的》厚度t?'值且应《在放空管口附近将放!。空管:与最近的金》属物体进行金属【连接 】      1 】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设备在生【产正常时连续排【放的排放物可能短期!或间断地达到—爆,炸危险浓度》。者;: :   —    《2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设备在生】产波动时设》备内部超压引起的】自动或手动短—时排放的排放—物可能达到爆炸【危险浓度的安全【阀等;? : ?    《   3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设备停工或维修时!。需短:期排放?的手动放料口等; !   【    4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储【。罐上带有《。防爆:阻火器?的呼吸阀; — 》    《  5 《 在:空旷地点孤》立安装的排》气塔和火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