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2—  户外装置区场】所 : : 4.2】.1:  石油化工装置】的户外装置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防雷设—计  】     》1  安《置在:地面:上高大?、耸立的《生产设备; !    》   2 》 通过框架或—支架安置在高—处的生产设备—和引向火《炬的:主管道?等; 》 ?      3【  安?置在地面上的大型压!缩机、成群布置【。的机:泵等转动设备;【 《     —  4  在空【旷地:区,的火炬、烟囱和排】气筒; !。   ?   5  安置在!高处易遭受直击【雷的照明设》施 ? ? 4.2.2 【 石:油化工装《置的户外装置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防—直击雷的设计 【 》      1 】 在空?旷地区分《散布置的水》。处理场所(重要【设,备除外)《; : 《       【2  安置在地【面上分散布置的【少量机泵和小型【金属设?备; —      【 3  地面—管道:和管架 》 4》.2.3  防直】击,雷的接闪器宜利用生!。产,设备的金属》实体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用作接】闪器的生产设备应】为,整体封?闭、焊接结构的【金属静设《备;转?动设备不应用作接闪!器; —      【 2:  用?作接闪器的生产设】备应有金属外—壳其易受直击雷的顶!部和外侧《上部应有足够—的厚度?钢制设备的壁厚应】大于或?等于4mm其—他金属?设,。。备,的壁厚应《符合本规范》表6.1.5中的】厚,度,t值 4!。.2.4  易受直!击雷击且在附近高】大生产设备、框架】和大型管架》(已用作《接闪器)等的—防雷:保护范?围之外的下列—设备应另行设—置接闪器 【 ?     》 1 ? 转动?。设备; 【       】2  不能》作为接闪器的—金属静设备; 】      ! 3  非》金属外壳的静设【备, : 4.—2.5  接闪器的!防雷保护范围应【。采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 : :       1!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滚球法的—规定滚球半径取45!。m; —  ?     2 【 接闪器顶》部与被保护参考平】面,的高差和保》护,角应符?合表4.2》.5的?规定:或现行国家标准雷电!防护 ?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 —21714》.3:的,。有关:规定 ? — 4.2】.6  防直击【雷的引下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安置在地!面上高大、耸立的】生产设?备应利用《其金属壳体作为【引下线; 】       】2 : 生产设备通过框】架,。或支架安装时宜利用!。金属框架作为引下线!; ?。 《。      3 】 高大炉《体、塔?体、桶仓《、大型设《备、:框架等应至少—使用两?根引下线《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8m?; —       【4  ?在高空?。布置、较长》的卧式容器和管【道(送往火炬的管道!)应在两《端,设置引?下线间距《超过18m时—应,增,加,引,下线数?量; ?    】   ?5  引下线—。应以尽量直的—和最短的路》径直接引《到接地?体,去应有足够的截【面和厚?度并在?地面以上《加机械保护》; 》   《  :  6  利—用柱内纵向主钢【筋作为引下线时柱内!纵向主钢筋应采【用箍筋?绑扎或焊接》 》 4.2.7—。  防雷电感应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在户外装】。。置区场所所有金【属的设备、框—架、管道、电缆保】护层(铠装、—钢管:、槽板等)》和,放,空管口等均应连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设专用引】下,线时钢筋混凝—土柱子的钢筋亦应】在最高层《顶和地面《附近分别《引出接到接》地线(网)》;  】 ,   ? 2  本》条第1款所》述的金属物》体与附近引下线之间!。的空:间距:离应按?下式:确定 — S≥《0.07《5kclx》         !        】(4.?2.7) 》 式中【S空间?距离(m《); 】 ,。    kc分【流系数;单根引【下线:。取1两根引下线【及接闪器不》成闭合环的》多根引?下线:取0.66接闪器】成闭合环《的,或网:。状的:多根引下《线取0.44; !     】 lx引下》线计算点到接—地,连接点的长度(【m,) : 》     》 ,。3  当本条第【2款所要《求的空间距离—得不到满足》时应在?高于连接点》的地方增加接地连】接线:;  】 ,    4》  平行敷设的【金属管道、框架【和电缆?金,属保护层等》当,其间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3:0m:进行:金属连?接相交或相》距处净?距小于10》0mm时亦应连接】。 》 4.2.8  防!雷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利【用,金属外壳作为接闪】器的生产设备应【在金属外壳底部【不,少于2处接至接地体!; —       【2  ?本规范第4.2【.4条规定另行设置!的接闪器(杆状、】线状和网状》的)均应有引—下,线直接接至接—地体; !      3 】 防直击雷用的【每根引下《线,所,直,接连接的接地体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在接?地电:阻计:算中每处接地体【各支线?的长度?应小:。于或等于接地体的】。有效长?度le; 》  — ,     》2)le的》。计算和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      — 4  防雷电感】。应的接?地体: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  :  :   5  防直击!雷的接地体宜—。与防雷电感应和【电力设备《用的接地体连接成】一个整体的》接地系统但防直击雷!的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应满足本》条第3?款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