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屋征《收事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 (二)!违,反,公,示、公布《、公:告、征求意见、听】证、评?估,等房屋征收》法定程序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
:。。
》 (三)违反!房屋征?收法定补偿内—。容、标准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
》
? : : :(四:)违反规定办理应】当暂停办理的限制】事项手续《的;
《
《 (—五)非法干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的;
】
》 (六)违法!组织实施强制—搬迁的;
! (七】)未及时核实、处】理投诉?、举报的;》
! :(八)其他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的—。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依法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