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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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相关!标识或?者辅助探测装—置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危及】。。地下管线《。安,全或者妨碍地下管】线正常?。运行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变化信息或!者,未移交相关资—料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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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有【其,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的由相《应主管机关按照规】定给予处理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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