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规 】划
第—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城市:。未来发展和》各类管线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地,。下管:线的空间位》置、规模和走向并与!。地下空间、综—合交通、《人民防空《、轨道交通等规划相!衔接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九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地下管!线的控?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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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的埋深、间》距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以《及地下空间等—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一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第十》一条 《 建设工程涉—及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地下管线《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现状资料;无!资料或者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探测形成现状资料!
? 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将建设区》域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作为附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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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 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放线》并依法办理规划【验线手续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非开挖施工的应【当绘制?地下管线图标注地下!管线的穿《。。越起点和终点坐标、!轨迹、敷设》方向以?及埋深
【 地下管线工程】的测量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未经规划】验收或?者,验收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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