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补偿范】围
《
,
第六条》 占地永久性占地为!变电站、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及相关的—辅,助设施占地临时性占!地为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临时设施、—运输道路《。、施工场地、工器具!存放场?、,。料场等占地》
—第七条青《苗,指永久性《占地或临《时性占地地面上【附着的农作物
【
》第八条 树木砍伐指!永,。久,性占:地区:域内或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按》照规定?砍伐的?防护林?、,零星树木、》经济林及其》它树木
】
第九条 拆迁指】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房—屋、水利设施、温室!大棚、坟墓、通信线!等的:拆迁
【。
第十条输》电线:路工程走廊(包括杆!、塔、拉线)不征地!。只对输电线》路,杆、塔、《拉线用地作一次【性经济补偿征—。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补偿倍!。。数的上限支》付土地?补偿费输电线路路】径必须?征得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