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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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占地永久《性,占地为变电站—、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及相关的辅—助设施占地临时【性占地?。为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临》时设施、运输—道路:、施:工场地、《工器具存放场—、料:场等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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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青苗指永久性占】地或临时性占地地面!上,附着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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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树木—砍伐指永久性占地区!域内或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按!照规定砍伐的—防护林?、零星树木》、经济林及其—它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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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拆【迁指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房屋、水】利设施、温室—大棚、坟《墓、通?信,线等: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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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输—电线路工程走廊【(包括?杆、塔、拉线)不】征地只对输电线路杆!、塔、?拉线用地作一—次性经济补偿征【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补偿】倍数的上限》支,付,土地补偿《。费输电?线路路径必须—征,得,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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