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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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县(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 , 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应当【结合地形地貌充分尊!。重自然、人文景观合!理布局?绿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城市绿化规】划确需变更的按【。照规定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八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化用地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扩建:。、改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
【 (:二)新建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改】。建的单位绿地率【不低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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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地率》不低于?1,5,%;
— (四《。)城市?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30米
— 其他》绿化:用地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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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工程项目绿!化用地面积因客观】条件达不到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绿化用?地,。标准但确需建设的须!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易地绿》化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设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减少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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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得!擅自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用途;
】
(三)不!得擅自减少绿—化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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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心城?区改:造,拆迁、违法》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绿】化建设
第—十一条 从事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执【行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与】附,属绿化工程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 , , , 规划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方!。案审:定时除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外应当通知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参加》绿化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在【十五日内将验收【证明书报送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时竣工的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的:第一个?年,度绿:化季节
第十三条! 城市周边》山体绿化应当—注重:景观:功,能、生态修复进【行山: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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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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