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七【条  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专职从事火】灾预:防、灭火救援以及消!防宣:传培训、文书档【案管理?和协助进行消防监】督管理?等项工?作的非现役人员【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