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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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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未:依法履?。行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或《者擅自撤销专职消防!队伍: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致使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实—。施,灭火救援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未:按规定职《责开:展防火巡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
(】二)未按规》定对装备器材—。、消:防车辆进行日常养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的;
】 (三)未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的;
】
(四)】未,建立健?全值班备勤》、执勤?、训练等项规章【制度的?; :
: (五—)未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制定训练】计划以及未》按计划开展专职【消防队员的》体,能、技术《和战术训练的—;
】(六)接《到火:灾报警或者调派指】。令后未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灭火:。救援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
》 ?(七)将消防车【辆(艇?)用于与灭火救援】或者其他应急处【置工作无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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