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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八条 制定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
第九条 —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组织起草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可以由主要实【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起草》
《 , 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吸收法—律顾问、专家参【与起草或者委托有】关社会?。。组织起草
第十】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征求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管—。理相对?人以及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召开】论,证会、听证会—或,者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日
【第十一条 具【。体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单位?应当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研究处理《对提出重大分—歧意见的应当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请制》定机关协调或者决】定,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前:应当由?制,定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制定机《关集体讨论
第】十,三条 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应当将下列材料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由【其批转至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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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 (—二)起草说》明包括制定的—必要性、《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内容;
】 《 (三)征求意见的!汇总:、,。协调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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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
(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 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出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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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出具内容合】法的意见;
!。 ? (二)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出具建议修改的意!见;
】 (三)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出具【。不合法或重新起草后!报送审查的意见
!第十:五条 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查的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 ?合法性审查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以!采取补充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协调【论证、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合法!性审查?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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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形成草案】提交: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提请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如实》列明: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等方式替代合!法性审查《
第十七》条 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公?布施行?
第十八条 因应!对突发事件》或者保障《重,大公:共利益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简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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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标:注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有效期届满未明确!延续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
【 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过5年未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5年规范性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2年未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2年【
— 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不】标注有效期
【第二十条 制定【机关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未!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 ? 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公【布相关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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