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生产经营】。。 : : 第八条  —。电梯:制,。造单位对出厂—的电梯应当》提,供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注明】电梯主要零部件【设计使用年限或【者使用次数》并在电梯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     电【梯制造单位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技术?障碍并应当预留可供!信息采集的接—口 第九条 】 电梯选型》和配置应当满—足使用需求以及【功,能要求并《保障安全、》。。急,救、消防、通信、】无障碍通行等需要载!人电梯应当具备【停电自动平层功能】    】 地:铁、车站、》机场、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选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公共交通型电!梯 第《十条:  电《梯改:造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改造后的电梯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 改造非本单—位制造的电梯的应当!在改造完成后三十日!内将电梯铭牌—更,换为本单位》相应的产《品铭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第十一条 —  :电梯修理单位应当对!。重大修理项目更【换后的电梯》部件、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明确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 第十二【条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电梯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其销售的《电梯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并随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不!得销售未取得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的电梯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