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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保障城镇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规划!区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
第三?条 城镇供水【用水应当遵循综合】利用、保障安全、】节约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安排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 城镇供】水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要公用】事业:是政府应当提供和保!障的公共《服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公】共供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水源保护和供水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鼓【励开展供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
第五条 —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 ,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卫生计生、环【保和水行政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镇供水!用水相关工作
】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
第六条 》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镇供】水应急预案提高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应对—供水突发事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不同!级,别、:类,型的供水应急处理演!练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使【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城!镇供水的权》利有保护饮用水水源!、,供水:设施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查询城】镇,供水:水质:信,息被查?询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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