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保障城镇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规划区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城镇!供水用?水应当遵循》综合利用、保—。障安全、节约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安排!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
?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 城镇供水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要公用事业是政【府应当?。提供和保障的公共】服务: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公!共供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水源《。保护和供《水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鼓励开展供!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
: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卫生计生】。、环保和水行政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镇供水用水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 —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镇供水应急—预案提高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应【对供水突发》事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不同《级别、类型的供水】应急:。处,理,。演练
第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使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城镇【供水的权《利有保?护饮用水水源—、供水设《施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查询城镇供!水水质信《息被查?询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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