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建设管理 【 : 第六条 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一)备【。案申请报告   !  (?二):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 ?     》。(,三):建设场地《所有权合法证—明,或租赁合同(租期】不得低于5年)【 ,     (四)提!。供2人以上电动汽】车,充电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名单及《资质:     —(五)?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具备运营条】件 ?第七条 新建独立】占地:的充电设施》项目应符合城市规】划取得备案批复后再!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及相!关并:网,报装等事项》 第?。八条 ?个人在住《宅小区自有》车库、停车位单【位在已有停车场安装!自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可直—接向电力部门申【。请报装 第九条】 ,充电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级,别的电?力安装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十条 在住宅!小区、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机构等—停车场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取得业主同】意, 第十一条 政】府供应其他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建设用地!时在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应明!确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 : 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主体以?。及有实力、有—建设经验的企业通过!竞争获取区域公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权 第十三【条 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并,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 第十四条 新建!工程:项目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应与主体建筑同步!审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充电设施工】程费用统一纳入到】项,目建设成本 第十!五条 电力》部门要?无偿为充电设施建设!主体提供电力供应咨!询并做好充电—设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供,电,保,障等工作 第十六!条 充电设》施建设主体要选择技!术先进的充电设备】同时具备车》桩兼容性以满足【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与【不同厂商的充—电基础设施互—通提高充电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