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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管理 ! 第六条 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一)备案】申请报告   】  :(二:)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建设场地所有【。权合法?证明或租赁合同(租!期不得低于5年)】   《  :(四:)提供2人》以上电动汽车—充电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名【单及:资质     (!五):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具《备运营条件 第】七条 新建独立占地!的充电设施项目应符!合,城市规划取得—备案批?复后再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及相关并网—。报装:等事项 》第八条 个人在住宅!小区自有车库、【停车位?单位在已有停—车场:安装自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可直接向电力部】门,申,请报装? 第九条 充【电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级别—的电力安装》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十!条, 在:住宅小区、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机构—等停车场《。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取得业主同意 】第十:一条 政府》供应:其他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建设用地《时在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应明确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 ? 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主体—以及:有实力、有》建设经验的》企业通过《。竞争获?取区域公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权 【第十三条 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并!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 第】十四条 新建—工程项?目,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应与主体建】。筑同步审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充电:设施工程费用统【一纳入到项目建【设成本 第—十,。五条 电力部门【要无偿为充电设施】建设主体提供—电力供应咨询并做】好充电设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供电保障等!工作: 第十《六条: 充电设施建设【主体要选择技—术先:进的充电《设备:同时具?备车桩兼容》性以满足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与不同厂商的充【电基础设《施互通提高充—电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