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审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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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的信?用信息分为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良】好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活?动中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争先创】优、:维护:市场秩序、履行【。社会责?。。任受到各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房—地产业?协,会的表彰《等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活动中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实?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消费者】、合作对象的不诚】信行为等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九条 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负责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工作
》 信用信【息采集?依据为
》 (一)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或《通报处理决定—文件;
【 :(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三》。)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通《报文件;
》
: (四)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依》据
?第十条 良好信用信!息,由开发企业登录【“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自行录【入经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审《核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自—。。动转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
,第十:一,条 不良信用信【息,由,。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登录“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录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负责审?核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自?动转: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 开《发企业对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应在信!用信:息网上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书面申辩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予以修正
】。第十三条 》信用信?息公布实行有效【期制度不良信用信息!和良好信用信息【公布有效期限均为1!。年,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转入信用评!价后:台管理系统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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