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终 结? :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可终止投诉】处理工作 】   ? (一)用户反【映质量?缺陷问题已》得到修复; —     (二!。。。)用户撤销投诉;】     (!三)在处理过程中】进入仲裁、》诉,讼程序?或因其他原》因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  :  :(四)责任》单,位已承诺按规—定履行维《修责任但投》。。诉,人对其维修的—程序或方式、方法】。等存在?分,歧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应,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时; 《     (【五)投?诉人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投诉处理不信任! :    对第—(四)、(》五)种情《。况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可出具枣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监,督,终止调解书建议用】户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第二十】四条 ?。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投诉:人和:相关责任《单位:共同验收验收通过后!相关单位及投诉人应!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调!查,处理反?馈表签?名盖章并将资料整理!归档报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 《。   ?。  对于上级批【转的投诉件应—严格按照时限组织书!面材料上报》批转部门《 第?。二十五条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事!项或被投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任单位由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按相关—规定将以上不良信】用信息记入相关【主管部门的信用【档案:并责令改正;—。对投诉集中、问题处!理不力、工作推诿扯!皮,。、不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所投诉《质量问题的实施【投诉:约谈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严重、情!节严重的由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报: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