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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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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楼宇对讲】、绿:地,、道路、围墙、监】控设施、《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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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维修资金实行!。属地化统一管理坚】持,。专户存储、所有人共!同决策、政府监督原!则
《第五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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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本市所辖各】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市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应当在完成核】。对,后,由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划转到》当地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
第七条 未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决定:委托政?府代:为管理的商品住宅、!非住宅维修资金由物!业主管部门》代为统一管理
!第八条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开电话、!开发:使用维修资金—业务网络平台等信息!化媒介接受社会投诉!。监督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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