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楼宇对讲【、绿地、道》路、围?。墙、:监控设施、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维修!资金实行属地—化统一管理坚—持专户?存储、所有人—共同决?。策、政府监》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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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本市所《辖各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市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应当在完成【核对后?由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划转到当地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 :未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决定》。委托政府代为—管理:的商品住宅、非住宅!维修资金由》物业:主管:部门代为统》一管理 《
第八《条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开【电话、开发使用【维修资金业务网络】平,台等信?。息化媒介接》受社会投诉监督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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