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节能审查》 ,
第》十条 市政》府根据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要【求制定?新上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单位增加值能耗高于!控制目标的》。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应对【项目综合能耗量【进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
县!市区政府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新—上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但应严】于,市政府下《达的能耗控》。制目标
》第十一条《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节能评估《文件或者《节能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者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告知》申请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充(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三,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节—。能评估?文件后应当》委托有关《机构(?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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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委托的评审机构】(专:家)应在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审意见!评审过程《中可以?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勘【验
第十四条【。 ,评审:机构(专家)—。主要依据以下条件】进行:节能评审
】 (一)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是否【准确适用
— (二—。)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三)!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是【否合理?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估结论是否正!确
— (四)《单位能耗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能耗定额—或限额?
—(五)项目所—采用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标—准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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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是否合—理可行
】 (七)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第十五!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论证专《家不少于5》人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大用能?项目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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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节:能审:查,。意见:。需经专家论证的项目!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确需修》。改完善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规定的审查期限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得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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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业?产品能?耗不符?。合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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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国》家和省、《市,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的》
? (三)—用能设备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
【 (?四)不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节能要求的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经审查?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地?点、用能结构、主要!生产:工艺或?用能: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实际】。年,能源消?费量超过原设计水平!10%?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审查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2年—;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进行节能!评估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申,请重新审《批、核准、》备案或?申请核准文件、备】案证明延期的应当】一同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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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审)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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