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政府专职消!防员 第二!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报同级政】府批准 《 第】二十二条《 :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   公安消防队人!数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予以补充 !     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自行负责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录《用,等工:作 》 第二—十三条 —城市:普通:消防站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人数不少—。于35人特勤消【防站:不少于45人经济】发达地区可增加【配备数  】   各县(市、】区)公安消防部门】从事消防文员—岗位的人数》不,。少,于10?人,, ? 经济发达》。地,区可:增加配备《数 《     市级公安!消防部?门队员和消防—文员总人数》不少于60人—。 】第二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对象为【18-30周—岁的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及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     消防】文员招收对象为【21-30周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    《 招: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 第二十五条 【。 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消防文员!应当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初期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连续工【作满10年》经考核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骨干【和专业技能突—出的业务骨干根据】身体状况和》考核情况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第二十《七条 专职【消防: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需求接《受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晋,级培训培训内容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职业标准和》岗位职?。责,确定 【 , 第二十八条 】 :专,职消防员应》遵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期!间应当统一着制式】服装和标识》在执行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时应当佩戴消防】标志、着灭火救援】服 !第二:十,。九条 ?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专职消防员进【行考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定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发放—和调整?工资待遇、晋级、奖!惩和续?订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并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立档案《 【 第三十条 【 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