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专职: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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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下列!地方未建立公安消】防,。队的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 , (—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
【 ? (:二)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的》乡镇;
—。 ?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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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
《 ? (五)省【级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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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建筑标准—和,消防车辆、》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配【备等应当结合现役】消,防力量?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相应规定】执行
! 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建筑标准和【消防车?辆、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配备等应当按照】公安部乡镇消防队】标准的相应》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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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
—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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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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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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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专职消防】队员配备《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及!灾害特点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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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当报—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 ? 经验收》。合格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符《合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可以?依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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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撤销专职》消防队以及》变更专职消防队的车!辆,、驻地等应当事【先征求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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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批准验收、撤—销专职消防队应【当报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第十四条》 经验收备【案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由负】责验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明确执勤责任区域
!。
第】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建设用地、营房】。建设、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购置等费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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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纳入特种车辆管理!。范围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和特种车辆】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警,报器、标志灯具;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往返途?中,免缴车辆通行费【。具体有效证件根据】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制定的规定办—理执行
— 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前:往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灯,、,警报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迅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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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单位专【职消防?队参:加扑:救本单位以》外火灾或者应急救援!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火灾发生地【。或,者应急救援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报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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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火灾预防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专职:。消防队伍集体—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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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县: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或委托公!安,派出所管理;—单位:专,职消防队由组建【。的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管理
! 专职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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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动指挥并】履行下列《职责
【 (一》)承:担责任区和》。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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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三)开展防火】巡,查掌握责任区—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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