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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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气象条!件、总?图,布置、工艺和—控,制要求、区域能源状!况及: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会《同有关专业》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确【。定设计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
6.—3.:2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计算参—数,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其中未!列出的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可根据?地理条件相》近城:市的资料选》用
【6.3.3》 , 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供热热《负荷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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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供热热负荷、生活热!水热负荷《和生产工艺热—负荷应分《。别计算
!6.3.4 供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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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累年日》平均温度在5℃【及5℃?以下的?天数达到9》。0d:的地区应设置供【暖设施并《宜采用集中供—暖;
! , 2 位于集】中供暖地区的生产】管理和生活》建筑有防《寒要求或经常有【人停留?、工作并对室—内温度有一定要求】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宜采用集中》供暖;
【
? ?3, 建?筑物冬季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的有关规定【
?
6.》3.5 《 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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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采用】自然通风的》车间内经常有人【工作地点的环境温度!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的有关规《定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
2— :事故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事【故通风?量,应经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
《。 : : 2)事故排】风机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开关;—
— 3!。)事故排风机—应设置在《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物质散】发量最大的地—点并应?采取防止气流短【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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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通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机
! 3 建【筑物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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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集《。中控制室、检验化】验室、供(配)电】。。室等建筑物》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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