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给水与排!水
》
6.2.】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当地水资】源的总体《规,划要求?;
! 2? :生产用水应循—环利:用;
《
《 《3 给水排水【设计应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体排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有—关规定?
—6.2.2 — ,给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生产给水以生活给!水为备用管》道使两者《管道:相连:时应在生活》给水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
—
】2 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
《
》 2】)厂区生活用水【量宜采用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应为3.》0用:水,时,间应为8h;厂【区淋浴用水量宜采】。用60L/(—人·班?)淋浴延续时—间应为1h;
【
》 》 3)居—住区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
》
: 》 : 4)?浇,洒道路和场地用水】量宜:采用:1.5L/m2·】d~:2.0L/m—2·d?浇洒次?数应为?每天2?次~3次绿化用【水量宜采用1.0L!/m2·d~3.0!L/:m2·d浇洒次【数应为每《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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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
! : 6)设计未预】见用水量可》按给水量的10%~!25%计算
【
3! 机械设备轴承】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2!5,0mg/L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宜控制在《6.:5,~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
?
【 4 《给水水源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选?用自备水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当【采,用地下水《作水源时应有经【过审批?的水源勘察资料【;当采?。用地表水作水源时】应有翔实可靠的水】文资料;
》
【 2【)水资源《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要求;
!
— 3)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
,
— 4)【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
【
》 5 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
》
6【。。 给?水处理设备的生【产能:力应根?据工厂总体》规,划要:求按生产、生活【。最高日供《水量:加,消防补充水量和【自用:。水量确定
》
?
? 7 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
【
【8 生《产、生活、消防给】水系:统应设计水量—调节储存设施—并应优先《选择高位储水池【
》
9—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均应分别计》量
:
6.2】.3 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排水工程》应,。结合:当地规划《设置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的【排,放设施
【
2 !。雨水资源《应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利用
!
,
《。 3 生》产循环水的》。水质应满《足,生产用水的要求
!
,
》。 4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之前应进行—局部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建筑物有粪!便污水?排出时应设置处理设!施;
》
》 ? :。 2)含油废水【应设置除油设施【;
—
《 3—)检:。验化验室、机电修车!间和其他车》间的蓄电池室排出含!酸、碱污水应设【置中:和处理设施
】
— 5 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有关规定
】
6.2—.4 车间—给,水与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排水系统【协调一?致,;
《
,。
: , 2《 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确定;
【
:
: 3 — 生:产给水泵宜设置【调节水箱、水池【自灌引水装置;
!。
4! 车?间喷:淋降尘用水宜由【生产给?水系统供《水;
》
《 5 》 生产?车间内的给水管道宜!采用:枝状布置;
】
? , 6《 根据建厂地区】气候条件《。和建筑物特性—给排:水管道应采取防【冻和防结露措—施;
》。
7 ! 建:筑物的引入管和【压力循环回水出户管!应设置控制阀门;
!
,
,
《 8 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
【
6—.2.5 消防及!消防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应设?计消:防给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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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计算;
【
《 3 —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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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所在地!区,消防条件《确定低压、》临时高压或高压【制消防给水》系统;
! 《5, 室内消防应采用!临,。时高压和高》压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或生产给》水系统合并但不【宜与压力流回水的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合并;【
】 6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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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物内应设—置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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