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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 (一【)按照规定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二)依职责》负责燃气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管理:工作:;,
》 (《三)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燃气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 (四?。)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 (五—),负责做好本区域【内安全应《用燃气的宣》传工作;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有关部门履行】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负责燃气经营—和使用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燃!气汽:车登记以及》燃气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企业提供【场所、非法改装【使用:。燃气汽车、破坏【燃气设?施、盗用燃》气,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 市场监《管(工商、质监)】部门负责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燃气《特,种设备、供》气质量和计》量、气瓶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水路危险!品(燃气)》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
《 ? 城市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查,处燃气管道上的违】法建设?。行,。为,
第三》。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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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部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三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服—务、安全使用—、设:施保护等《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可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 ?(二:)询问相关人员制作!笔录:;
— (三)进入现!场检查拍《摄、留存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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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令排除《安全隐患《和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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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依法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八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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