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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配》变电所
《
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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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住宅建筑配变【电所应根据其特点、!用电容量、所址环】境、供电《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并应》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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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当住宅建筑内【非居民用电》负荷总计算容—量大于160k【VA时?宜设专用《配变电所对》非住宅用电设备供电!
4.1【.3 配变电所】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和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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