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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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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供配电】系统应按住宅—建筑: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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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备供电!源与主供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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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住宅建筑【。的高:压供:电系统宜简单、可】。。靠并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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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等有【关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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