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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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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供,配电:系统应?按住宅建《筑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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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备供电源与主!供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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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住宅建筑《的高压?供电系统宜简—单、可靠并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3—.1.4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等有关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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