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移动《。干,坞
?
:
:
6.3.—1 :。 移动干坞》应具有下潜功能【下潜的深度应—满足:管节浮起要》求
《
,
6.3.2 !。移动干坞有效—使用面积应满足【管节:预制对?场地大小的要求
】
6—.3.3 移【动干:坞载重量应满足管】节重量的要求
【
?。
6.3》.4 移动—干坞强度和》刚度应满足管节【制作精度《的要求
】。
6.3.5 移!动干坞在管节预制、!。浮,运、下潜等全过程】中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
6.3.!6 移动干坞应配!有可提供预制管节施!工材料和《。设施的泊靠》码头
》。
:
6.3.》7 移动干—。坞上应建《立独立的管节预制】测量体系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对移动干坞上!测量控制点进行校核!。
,
》6,.3.8 》。。 ,管节制作精》度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建立移动干】坞受力变形分析系】统;
?
,。
— 2 根据预制!施工:计划应?计算各阶段移—动干坞的变》形并:应根据计算结果编制!荷载调配计划—;
:
!3 : 应:经常检?查,、校正测量》基准点的闭合性;】
?
4 ! 在端钢壳安装前应!全面校?验测量基《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