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干 坞
—
》
,。
,6.1 一般【。规,定
》
《6.1.1》 干坞可》采用固定干坞或移】动干坞两《种形式固定干坞【可分为独立干坞和】轴线干坞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6.1.2 固定!干,。坞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距隧—道位置较近》且具备管节浮—运至:沉,。放位置的航》道条件;《
?
? 2 干】坞附近宜具备寄【放若干节预》制好的管《节的:水域;
【
3 】 应具备适合建造干!坞,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
:
:
《 4《 :交,。通运输应方便且【应具有良好》的外部施工》条,件;
】 《5 干坞规模应】满足:隧道施工总体流【程和总工期》要求;
【
》 6 应具—有可重复利用或再使!用,的价:值
?
?
6:.1.3《 应根据下列具】体因:素确定固定》干坞规模
—
:
1 】 管节长度、宽【度、高度《预制管?节数:量;
【
2 】管节端部间距、管】节侧面间距》、管节端部至—干坞两端及两侧的】净距;
【
3【 坞内管节预制设!。备(包括吊》。。装设备?、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等)?;,。
,。。
【 , 4 坞》。内外车辆运输路线】;
】 5 管节出!坞水位;
【
《 6 预制管!节的附属《设施
【
6.1.4 】除应根据本规范【。第6:.1.?3条的因《素外尚应根》据下列具《体,因素确定移动干坞】规模
】 : , 1 《移动干坞吨位—、结构刚度;
【
?
? ?。2 移动干坞【靠泊码头;
】
,
? , 3 航道【水深条件;
】
4】 隧址附近下潜港!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