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干 坞
—。
,
【
6.1《 一?般规:定
【
6.1.1【 干坞可采—用固定干坞》或,移动干?坞两种形式固—定干:坞可分为独》立干坞和轴线干【坞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
,
6《.1.2 固定干!坞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距隧道位《置较近且具备管节浮!运至:沉放:位置的航道条—件;
! 2 干坞附!近,宜具:备寄放若《干节预制好的管节】的水:域;:
— , 3 应具】备适合建《造,干,坞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
《。。
? 4 交】通运输应《方便且应具有良好的!外部施工条件;【
】 5 》干坞规模应满足【隧道施?工总体?流程和总工期要【求;
《
?
《 6 《应具有可重复利【。用或再?使用的?价值
6!.1.3 应根据!下列具体《。。因素:。确定固定干坞规模】
【。 1 管节】长度、宽度、高【度预制管节》数量:;,
?。
《 : 2 管》节端部间距》、管节?侧面间距、》管节端部至干坞两】端及两?侧的净距《;
?。
— 3 坞内【管节预制设备(包】。括吊装?设,。。备、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等);
【
?
4— 坞内外车—辆运输路线;
!
【5 管节出—坞水位;
》
》 , : 6: , 预制?管节:的附属设施
】
6.1.【4 除应根据【本规范第6.—1.3条《的因素外尚》应根据下列具体【因素确定移动—干坞规模
!
1 移!动干:。坞吨:位、结构刚度;【
《
《 ,。 2 ? 移动?干,坞靠泊码头》;
】 3 》 航道水深》条件;
】
? 4 隧址【附近:下,潜港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