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干— 坞
《
?
《
6.1 一般规!。定
》
6》.1.1《 , 干坞可采》用固定干坞或—移动干坞两种形【式固定?干坞可?分为独立干坞和轴线!干坞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
:6.1?.2 固定干【坞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宜《距隧道位置较近且具!备管节?浮运至沉放位置【的航道条《件,;,。。
?
— 2 干坞—附,近,宜具备?寄放若干节》预制好?的管:节的水域;
!
3【 应具备》适合建造干坞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
【
!4 交《通运输应方》便且应具有良好的】外,部,施工:。条件;?
《
: 《5 干坞规模应满!足,。隧道施工总体—流程和总《工期要求;
】
,
6 !应,具有可重复利—用或再使用的价值】
:
6.1【.3 应根据下列!。。具,体因素?确定固定干坞—规模
》
— 1 管节—长度、宽度、高度】。预制管节数量—;
?
2! 管节端部间距、!管,节侧面间距、—管节端?部至干坞两端及【两侧的净距;
】
3! 坞内管》节,预,制设:备(:包括吊装设备、【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等)?;
》
? 4 —坞内外?。车,。辆,运输路线;
】。
5】 管节出坞水【位;
【
: ?6 预制管节的附!。属,设施
】6,.1.4 除应】根据本规范》第6.?。1.3条《的因素外尚应根据】下列具?体因素确定移动干】坞规模
】
1 】。移动干坞吨位、结】构刚度;
【
? , 2 》 移动干《坞靠:泊码:头;
【
3 】航道水深条件;
!
【 4: 隧址附近下潜港!。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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