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供配电》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设计
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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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适》用,于35kV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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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工程设计时】应结合工《程性质、《非线:性负荷配置与危害】。程度、?电磁环境等因素在谐!波评估基础》上,确定:谐,波电流、电压—暂降等限值指标【工程设备招标—时,应根据供《配电:系统允许的谐—波、电?压骤:降及闪变《的限值?标准编制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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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中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4.1.4》 供配电系统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电磁兼容—。性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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