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供配电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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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35kV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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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工程【设计时应结合—工程:。性质、非线性—负,荷配置与危》害程度、电磁环【境等因素在谐—波评估基《础上确定谐波电【流、电压《暂降等限值指标【工程设备招标时【。应根据供配电系【统允许的谐波、【电压骤降及》闪变的限值标准编制!。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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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中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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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供配电系统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电磁兼容性】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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