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21-2017 建标库

10.4  景观绿化

10.4.1  城镇污水处理厂景观绿化工程应包括厂区道路绿化、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和斜面护坡绿化等。

10.4.2  城镇污水厂内不宜栽种高大落叶的树种。

10.4.3  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10.4.4  厂区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