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21-2017 建标库

9.2  工艺管道安装

9.2.1  工艺管道安装应对邻近管线、构(建)筑物及设备采取保护措施,对管道与结构物衔接部位采取控制差异沉降措施。

9.2.2  构(建)筑物和设备的轴线、几何尺寸及标高应在工艺管道安装前进行复核。

9.2.3  工艺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支(吊)架的形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道支(吊)架不得有漏焊、欠焊、裂纹等缺陷,焊接变形应予以矫正;

    3  支(吊)架应进行防腐处理;

    4  支(吊)架安装应平正、位置正确,焊接牢固,各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埋设支架应用水泥砂浆填实、找平;

    5  安装活动支(吊)架时,应按设计要求预先留出不小于管道长度变化值的位移量,且尺寸应准确;当支(吊)架位移时,不得损坏管道的保温层;

    6  支(吊)架与管道接触部分应加装柔性材料。

9.2.4  工艺管道预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预制应按管道系统平面图施行;

    2  管道预制应按平面图规定的数量、规格、材质选配管道组成件,并应按平面图标明管道系统号、按预制顺序标明各组成件的顺序号;

    3  自由管段和密闭管段的选择应合理,密闭管段应按现场实测后的安装长度加工;

    4  预制完毕的管节,应将内部清理干净,并应及时封闭管口。

9.2.5  工艺管道距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安装和后期维护的规定,架空管应采用支架固定。架空管道法兰焊缝及其他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不得紧贴墙壁楼板和管架;埋地管道的阀门井、检查井、检修井应设置于便于维护管养的位置。

9.2.6  当工艺管道穿越构筑物时,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9.2.7  埋地工艺管道的开槽施工、顶管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9.2.8  明装金属工艺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不锈钢管、镀锌钢管等金属管道的安装、焊接、防腐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

    2  对首次采用的金属管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施工单位应在施焊前进行焊接试验,并应根据试验结果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

    3  管道穿构(建)筑物时,应加设保护管,保护管中心线应与管线中心线一致且构(建)筑物内隐蔽处不应有对接焊缝;

    4  位于操作区的曝气管道应采取隔热措施。

9.2.9  明装聚氯乙烯管、聚乙烯管和玻璃钢夹砂管等工程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

    2  管道粘结前应进行试验性操作确定粘结时间,粘结环境温度不应小于5℃;

    3  当承插口连接时,粘结剂应先涂承口,后涂插口,宜轴向涂刷,涂刷应均匀适量;每个接口粘结剂用量应根据管材配套粘结剂使用说明书确定;

    4  承插接口连接完毕后,应及时将挤出的粘结剂擦拭干净。粘接后不得立即对接合部位强行加载,其静置固化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9.2.10  明装污水管、再生水管、污泥管、沼气管等的保温和隔热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9.2.11  安装法兰时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的划痕、斑点等缺陷和油污。

9.2.12  安装阀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安装前应检查填料,其压盖螺栓应留有调节余量;

    2  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型号,并应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

    3  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4  阀门安装时不得强力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安装双闸板闸阀时,阀门手轮宜向上;阀门手轮或手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和检修的位置;

    5  阀门安装后的操作机构和转动装置应动作灵活,安装后应检查是否指示正确;

    6  质量重的阀门应设独立支架;

    7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

    8  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接向安全地点;

    9  当进出口管道上设置截止阀时,应加铅封,且应锁定在全开启状态。

9.2.13  工艺管道防腐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72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除锈可采用砂轮机和手工结合将铁锈除净,应将表面浮锈清除干净后方可涂防锈漆;

    2  在自然干燥的现场涂刷时漆膜不得被污染和损坏;多层涂刷时在前一遍漆膜未干前不得涂刷第二遍漆,全部涂层完成后漆膜未干燥固化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油漆应均匀刷在金属表面,涂层厚度应符合产品质量规定;

    4  不得在雨、雪、雾和相对湿度大于85%的环境中施工。

9.2.14  工艺管道保温施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保温厚度应根据管道的介质温度、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等参数计算并应加上保温余量;

    2  采用复合硅酸盐板材敷设保温层,两层以上施工时应逐层涂抹粘结剂粘结,粘结剂涂抹应均匀,各层接缝应均匀错开,层间不得有缺肉现象,内外层接缝应错开100mm~150mm,并应用粘结剂把所有缝隙及接口填平,最后上保护层;

    3  管道保温采用复合硅酸盐管材时,应采用粘合剂把管材缝隙及接口填满抹平,最后上保护层;

    4  水平管道金属保护层纵向接缝位置宜布置在水平中心线下方15°~45°处,缝口应朝下;当侧面或底部有障碍物时,纵向接缝可移至水平中心线上方60°以内;

    5  保温后应按环境温度为25℃时,保护层表面温度不大于50℃验收。

9.2.15  工艺管道的检查井、取样井、放空井等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