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 基 坑
!
5.4!.1 基坑—边坡、支护与—开挖施工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
5.4.!2 基坑开—挖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基坑周围及—地下设施应》已进行勘查》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 ,2 基坑边坡或】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应已进行检验并!应检验合格;
!
,。
? ?3 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应经审】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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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止水帷幕、降—排水和施工平—面布置等《应已符合设计要求】和开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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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应对工程材料、【施工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检验—;
《
:
, 6 施】工监测、应急处置预!案的准备工作—应完成;
》
—。 7 》 构(?建)筑物的》轴,线,、,几何尺寸应进—行复核
!5.4.3 基坑!开挖前如需降水施工!。降排水?。不得对周围构—。(建)筑物和—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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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应遵循对称】平衡、分层分段(块!)、限时挖土、限时!支,撑和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和严禁超】挖的原则并应减【少裸露时间和—防止扰动当发现【地质、?水文与地勘报告不符!。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调《整设计方案
】
5《.,。。4.5 基坑内】有工程桩时》应根据桩型、桩【。间距、?桩间土?、地下水等》。因,素综合确定》。基坑土方施》工方法?施工中不《得损坏工程桩—
?
5.4—.6 开挖中出现!冒浆、?涌水、涌土现象【时应停止施工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完成后【方可继?。续施工出现泥水滴漏!、线漏现象时—应及时封堵或对基】坑外侧土体进行加固!处理
《
5.4.7! :当基坑开挖完成【后不:能,及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应预留150】mm~3《00mm的土层待】下道工序开始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
5.4.8 】基坑周边、》放坡平台的》施工荷载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控《制
5】.4:.,9 对于有—支撑基?坑工程当开》挖至支?撑高度时应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撑;支—撑完成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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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0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按监测方【案,要求对基坑边坡或】支护结构、坑底隆】沉,、降排水等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5】.4.1《1 基础及地下设!施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坑回填;回—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分层填筑并!压实
》
5.》4.12 基坑】。工程:应根:据施:工和检验《情,况填:写边坡、《支护、土方开挖、】支撑等施工记—录
5.!4.13《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基坑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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