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工程—桩
:
5】。.3.1《 工程《桩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桩施工方式进】行试桩并应根据试桩!结果:及现场条件等调整、!优化施工方案工程桩!。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 桩基工程概况;!
! 2 编》制依据;
】
—3 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
4! 施工工艺—、顺序、参数的要求!;
》
—5 检验》方法和要求》;
:
》 6 给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布置;
!
!7 ?劳动:力计划;
】
,
8— 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环境保护】要求:
《
5.《。3.2 工—程桩施工《前应复核测量基【准线:、基准点等控制桩且!桩位应?按基:准线、基准点放线】并应对已复核的桩位!进行保?。护基准线、基准【点,等控制桩应设—在不受桩基施—工影响的区域
!。
:
5.3.3 【 沉入桩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沉桩设?备、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应根?据桩型的具》。体情况、工》程地质、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选《择
?
2! , 沉桩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对于密集—桩群:应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工;》。
】 2)】。当一侧毗邻建—筑物时应由毗邻【建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工;
—
《。 —。。 3?)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
!
》 — 4)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
【 : 5—)宜先施工场地【地层中含《砂、碎石、》卵,石,的区域
—
》 3 在黏土】。质地区沉入群—桩每根?桩下沉?完毕后应测量桩顶】标高待?全部沉桩完毕—后应再测量各桩顶】标高;当有》。隆起:现象时?。应采取措施
!
《 , 4 成孔—设备就位后应—平整、稳固;打桩施!工,中应对影响范围内】的构(建)》筑物采?。取保护措施
】。
5 ! 在沉?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应暂停?。施工:。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 1【)贯入?度发生突变;
!
】 2)桩身发生!倾斜、位《移或有回《弹;
】 》 3)桩头或】桩身、接桩部位出现!裂缝、破《碎;
》
《 【4)地?。面隆起;
》
?
: 》 5)邻桩上】浮或桩?头位移?;
《。
】 6)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相差较大】;
】 【7)其他影》响工程质量、周边环!境的情况
!
》6 :。 沉入桩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及检验情况填—写沉桩、接桩、贯入!度等记录《
,
《
5.3.4 灌!注桩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成孔—机具:及工艺应《根据桩?型、成?孔,深度、土层情况、】。泥浆排放及处—理条件?等选择;
】
—2 成孔》设备就位后》应平整、稳固—;成孔钻具上应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并应】在施工中进》行观测;
》
,
,
3 ! 采用泥浆护孔时泥!浆的密度《和黏度应经》检验符合施》工规定?;,
】 4 《 ,。钢筋:笼制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式》接头:;
》
5 !水下施工的钻孔【灌注桩宜保》持孔内水位》高于护筒底角0.5!m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上1.5m~2!.0m;处理—孔内事故或》暂停钻?进作业时应将钻头提!出孔外;
!
》6 成孔深度【达到设计高》程后应对孔径、【孔深和孔《的倾斜度进行—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清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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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在灌注水下混凝土】过程中应测探孔内】混凝土面的位—。置、测量《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水下混《凝土初始灌》注时: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小于】0.8m;正—常灌注时导管埋深宜!控制在2m~—6m;不得将导【管提出?混凝土面;
】
— 8 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及检验情况填写【成孔、泥浆检验、】。沉渣检验、清孔检验!、水:下混凝土灌注—及充:盈系数?。等记录;
!
: 9 —灌注桩施工应符合】环保的有关规定【且应做好废浆—渣土的处理
】
5.》3.5 工—程桩:。施工完成《后应对桩顶高程、成!。桩位置等进》行测量并制作—桩位:图且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桩身完【整性、桩承载力等】检验
—
:5.3.6 剔】凿多余桩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桩顶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
【 2 ? 不应损伤桩顶预留!纵筋及桩《身混凝土;》
—。 , 3 桩顶浮!浆,应清除干《净;
?。
?
《。 4 土层【和桩头清除至设【计标高后应》及时:进行垫层的施工
!。
5》.3.7《 工程《桩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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