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21-2017 建标库

4.3  设备安装测量

4.3.1  设备安装前应对相关的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高程、尺寸等进行复测。

4.3.2  设备就位前,应依据施工图、测量控制网及现场条件布设安装基准线,并应按设备的具体要求埋设控制点。相互有连接、衔接或排列关系的设备,应布设共同的安装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

4.3.3  设备应在构筑物未加载的情况下进行测量安装。

4.3.4  设备找正、调平的定位基准的面、线或点确定后,其找正、调平应在确定的测量位置上进行校核,且应做好标记,复检时应在原来的测量位置进行复验。

4.3.5  设备安装后应进行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