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施工测【量与监测
】
4.】1 : 一般规定》
—
4?.,1.:1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测!量,。与监测仪器和量具应!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和量具的》精度应符《合各类测量与监测工!作,的规定
《
《
4.?1.2 《 施工测量前—应收集有关测量资】料熟悉?设计图纸明确—施工要求并应—。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4.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应对所交!桩进行复核》开工前应对与—已建构(建)筑【物,衔接的平面位置【及高程进行校测
】
《
4.1.》4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设计图纸、【施工:总,平面图?等布设场《区内的平《面坐标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且应满足!所有构(建)筑【物施工测量的需要
!
《
4.1.5— 控制网点—位应选在《通,视良好、土质坚实】、,便于:施测、利于长期【。保存的地点且应进】行加固保《护
4.!1.6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测量—应,进行复核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相邻单体《工程结合处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应》在施:工前进行联测
】
4.1.】。7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就位前应按施工【图和:相关构(建)筑物的!。。轴,线、边缘线、标【高线布设安装—的基准线
!
4.?1.8? 开槽铺设管【。道、厂区道路等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非开挖施【工管:道,。等工程?的,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应根:据施工方案进行设】置
—
4.1.9 】施,工监测前应收集有关!施,工,。构(建)筑》物、施工影响—范围内地下》和地上?既有建(构)筑物、!管线、交通设施及周!。边环境等资》料明确?监测项目和》报警:值并应编制》施工监测方》案
《
4.1.1】0 施工监测【前应进?行测点初始值读测;!监测时监测频—率应与施工进度密切!配合并应针对不【同工法和不同施【。工步序分别制定【监,测频率?监,测数据应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