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29-2019 建标库

6.4  点火及助燃油系统

6.4.3  该条所指的加热燃油系统,主要指重油加热系统,为铁路油罐车(或水运油船)的卸油加热、储油罐的保温加热以及锅炉油烧器的供油加热三部分用的加热蒸汽。重油在空气中的自燃着火点为250℃。而含硫石油与铁接触生成硫化铁,粘附在油罐壁或其他管壁上,在高温作用下会加速其氧化以致发生自燃。此外,加热燃油的加热器,一旦由于超压爆管,或者焊(胀)口渗漏,油品喷至遇有保温破损处的温度较高的蒸汽管上容易引发火灾。

    理论上,燃油管道伴热、燃油管道蒸汽清扫的蒸汽具体温度应根据燃油的特性确定(柴油的蒸汽温度一般不应超过200℃),但无论如何,根据重油的特性,规定任何油品的蒸汽温度不应超过250℃,保证管内燃油不发生碳化变质。

6.4.4  闪点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加热可燃性液体或固体,其表面产生的蒸汽与空气的混合气在试验火焰作用下被闪燃时的最低温度。若油品温度超过其闭口闪点,则火灾危险性加大,一般要求油的加热温度应低于闪点10℃。

6.4.5  油罐运行中罐内的气体空间压力是变化的,若罐顶不设置通向大气的通气管,当供油泵向罐内注油或从油罐内抽油时,罐内的气体空间会被压缩或扩张,罐内压力也就随之变大或变小。如果罐内压力急骤下降,罐内形成真空,油罐壁就会被压瘪变形;若罐内压力急骤增大超过油罐结构所能承受的压力时,油罐就会爆裂,油品外泄易引发火灾。如果油罐的顶部设有与大气相通的通气管,来平衡罐内外的压力,就会避免上述事故的发生。

    各类油品的挥发性不同,丙类油品挥发性较弱,丙A类油品呼吸损耗很小,可不设呼吸阀;丙B类油品基本上没有油气产生,故可不设呼吸阀和阻火器。

6.4.6  本条根据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DL/T5204-2005制定。油罐内的油位应随时掌握,防止溢油。夏天高温时,金属油罐应有降温措施,防止油温过高,产生油气。

6.4.7  为了供给电厂锅炉点火和助燃油品的安全和减少油品损耗,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油品从上部进入油罐,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使油品喷溅,这样,除会增加油品的呼吸损耗外,同时由于油流与空气的摩擦,会产生大量静电,当达到一定电位时就会放电而引起爆炸着火。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条文说明介绍,1977年和1978年上海和大连某厂从上部进油的柴油罐,都因油罐在低油位、高落差的情况下进油而先后发生爆炸起火事故,故制定本条规定。

6.4.8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油罐区发生事故时,布置在油罐防火堤外的卸油总管和供油总管可采取隔离或关闭措施,不受事故影响,并起到防止火灾蔓延的作用。

    油罐区失火时,应尽快关闭卸油和供油管道,以防止火灾蔓延。卸油管道或供油管道应在防火堤外设一个防火关断阀,以便运行人员在防火堤外能迅速切断燃油。防火堤内的防火关断阀应尽量靠近油罐,以便及时隔离油罐,避免油罐内的燃油大量外泄。

    油罐区排水有时带油,为彻底隔离可能出现的着火外延,故设置隔离阀门。

6.4.9  防火堤外总管至油罐的管道宜从防火堤顶跨越,减少防火堤的穿孔和封堵,提高防火堤的可靠性。当工艺要求管道需从防火堤穿过时,管道穿堤处必须用不燃烧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闭,防止事故状态下油品流出防火堤,导致火灾蔓延。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协会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建筑聚氯乙烯排水管道阻火圈》GA304等相关标准中,都对管道贯穿物进行了分类,分为钢管、铁管等(熔点大于1000℃的)不燃烧材质管道和PE、PVC等难燃烧或可燃烧材质管道。这两类管道在遇火后的性能完全不同,可燃或难燃在遇火后会软化甚至燃烧,普通防火封堵材料无法将墙体上的孔洞完全密闭,需要加设阻火圈或阻火带。加设绝热材料主要是满足耐火极限中的绝热性要求,防止引起背火面可燃物的自燃。对于可燃烧或难燃烧材质管道中管径32mm的划分是国际通用的。另外,防火封堵材料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防火堤的耐火极限。

6.4.10  本条根据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DL/T5204-2005制定。

6.4.11  根据美国ASMEB31.1《动力管道》中第122.6.2条,要求溢流回油管不应带阀门,以防误操作。

6.4.12  燃油管道直埋敷设时,管道易腐蚀,泄漏不易发现查找,易形成火灾隐患,故厂内一般不采用直埋敷设。若受条件限制必须直埋敷设时,直埋管道应尽可能短,且必须有一定的检漏设施,并做好管道的防腐处理。

    燃油管道管沟敷设时,管沟内易积聚油气,一旦管沟内爆炸起火,火将沿管沟蔓延,不好扑救,故也应尽量避免管沟敷设。若受条件限制不能架空布置时,管沟应设置分段封堵,在沟内放置沙子,防止火势沿沟蔓延,特别是在进入油泵房、油罐组等处应妥善封闭,防止油或油气窜入,一旦管沟起火也可起到隔火作用。

    沿地面敷设的油管道,容易被碰撞而损坏发生爆管,造成油品外泄事故,不但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而且通明火还易发生火灾。为此,要求厂区燃油管道应首选架空敷设。对需要穿越铁路、道路或特殊要求的地段,允许采用直埋或管沟敷设方式,但需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6.4.13  本条规定的“燃油管道及阀门应采用钢质材料”,其中包括储油罐的进、出口油管上工作压力较低的阀门。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考虑地处北方严寒地区的电厂储油罐的进出口阀门,在周围空气温度较低时,如发生保温结构不合理或保温层脱落破损,阀门体外露,会使阀门冻坏。二是当油管停运需要蒸汽吹扫时,一般吹扫用蒸汽温度都在200℃以上。在此吹扫温度下,一般铸铁阀门难以承受。在高温蒸汽的作用下,铸铁阀门很容易被损坏。特别是在紧靠油罐外壁处的阀门,当其罐内油位较高时,阀门一旦发生破损漏油,难以对其进行修复。为此,油罐出入管上的阀门也应是钢质的。

    根据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DL/T5204-2005补充法兰垫片的要求。

6.4.14  本条根据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DL/T5204-2005制定。若气源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防爆型电动关断阀。

6.4.16  在每台锅炉的进油总管上装设快速切断阀的主要目的是,当该炉发生火灾事故时,可以迅速地切断油源,防止炉内发生爆炸事故。手动关断阀的作用是,当速断阀失灵出现故障时,以手动关断阀来切断油源。

6.4.17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6.4.18  在南方夏季烈日暴晒的情况下,管道中的油品有可能产生油气,使管道中的压力升高,导致波纹管补偿器破坏,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