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 ,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
1!1,.,3.1? 35《kV及以下屋—内,配电:装置当未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其油断路器、油】浸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应设置在两】侧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35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应?安装在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烧实体墙!的高度不应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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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 ,总油量超过10【0kg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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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屋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挡油设施及》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
1!1.3.《4 ?屋外单台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并符合?。本标准?第6.?7.:8条、第6》。.7:.,9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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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 地下变电站的【变压器?应,。设置:。能贮存最大一—台变压器油量的【。事故贮油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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