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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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35!kV及?以下屋内配电装置】。当未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其油断路《器,、油浸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应设置【在两侧?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35【。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应安装在!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烧,实,体墙:的,高度不应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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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总【油量超过10—0kg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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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 屋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挡,油设施及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
11】.3.4《 屋外单台—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并符合本《标准第6.7.8】条、第6.》7.9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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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 地下变电站的变压!器应:设置能贮存最—大一台变压》。器油量?的事故贮油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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