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燃煤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 ? 》 4.0《.1 ?。 厂区应划分重【点防火区域重—点防火区域的—划分及区域内的主要!建(构)筑物宜符】合,表4.0.1的规】。定 : ! 4.0.2【  :重,点防火区域之间【的电缆沟(电缆隧道!)、运煤栈桥、运煤!隧道及油管沟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4.0.】。3  主《厂房、?点,火油罐区、液氨区】。及贮煤场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其他重点防!火区:域周围宜设置消【防车:道对: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机组在炉后与!除尘器之间应设置单!。车车道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当山!区及:扩建燃煤电》厂,的主厂房、》点火油罐区、—。液氨区及《贮煤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长边设】置尽端式消防车道并!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应不小于1【2m×?12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应小于18】m×18m 【 4.0【。.4 ? 主厂房《应至少在固定端【和扩建端各布—。。置一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在汽机房长边—。墙外:侧每两台机组之间】应布置一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厂内其他!建筑物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 】 4.?0.5 《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坡度不?宜大于8%》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宜小于【。5.0?。m在困难地段不应】小,于4.5m ! 4.0》.6  《厂,区,的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其位【置应便于消防车【出入 【 ,4.0.7》  :厂区围墙内的建(构!)筑物与围墙外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 4》.0.8 》 消防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消防站应!布置在厂《。区的适中位置避【开主要人流道路保】证消防车能方便【、快速地到达火【灾现场; !   ?  2  消—防,站车库正门应—朝,向厂区道《路距厂区道路—边缘不宜小于15.!0m 【 4.0.9  油!浸变压器《与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楼、】集中控制楼及—网控楼的间距—不,应,小于1?0,m,;当:符,合本标准《第5.3.10【条的规定时其间距】可适当?减小 《 4.0【.,10  厂区采用】阶梯:式竖向布置时可【燃液体?储,罐区不宜毗》邻,布置在高于全厂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台阶!上,确需毗邻布置在高于!上述场所的》台,阶,。。上时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和可燃液【体流散的措施 】 4.—0.11 》 点火油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应单独布置; 】。     !2  点火油罐区】四周应设置1.8m!高的围墙;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墙时该—。段厂区围《墙应:为2.5m高—的实体?。围墙:; —     3  点!火油罐?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 : 4—.,0.12  制【氢站、供《氢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宜!布置为独立建(【构):筑物; 《 ?    》 2  制氢站、供!氢,站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5m高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 ,     3 】 制氢站、供氢【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的有【。关规定 》 4.0.】1,3  液氨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液氨?区应单独布置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厂区【边缘地带避开人员】集中:活动:场所和主要人流【出入口并宜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2  液《氨区应设《置不:低于:2.2m高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氨区!的,围墙时该段》围墙应采《用不低于2.5m】高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  《   3  液氨储!罐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的?有关规定 】 4.《。0.14《  厂区《管线与电力线路的】综合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宜架空【敷,设;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消防车的!通行; 《  —   2 》 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及储罐》区,等,;   !  3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建造的屋顶—及甲、乙类建—(构)筑物;不应】跨越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及可燃气》体储罐区 !。 4.0《.15?  厂区内建(【构)筑物《、,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0.15的规定;!高层厂?房之间及与其他【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在表4《.0:.15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m 【 —。 4《.0.1《6 : 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 —。 4:.0.17  【当同一座主厂房呈凵!形或Ш形《布置时相邻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厂房!的,防,火间距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