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城市:绿地
—第五十?一条 城市—道路绿地《率应:当,按,照,城市绿化规定—建议指标规定
! 1—.其中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 旧城改建道【路酌情降低可在本】条,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
2】.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
】3.: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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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 5.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树,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米:中型汽车为3.5】米载货?汽车:为4.?5米;?
? 6.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
】
第《五十二条 》。 居住区绿化—
《 , : 1.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绿地:配置按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
— 2.居》。住区内绿地按—相应规模配置—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 《3.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 4.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 5.》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并按照《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 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
】 第五十三条 !新建工业与其它民用!建筑的绿化用—地,按下列控制指—标执行
【 1.—行政办公用地绿地率!不少于35%;
】
2.!金融商业用地绿地率!不,少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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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文化、娱】乐、宾馆用地—绿地:率不少于《35%?;
》 , 4.学—校、科?研用地绿地》率,不少于3《5%;
》 5.】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等《用地绿地率不—。大于2?0%产?生有毒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
》
第五十四!条 ?根据:。地块的实《。际功:。能需要在绿线范围】可布置少《量的低层公共—服务景?观建筑
》
第》五十五?条,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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