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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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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城市道路绿【地率应当按照城【市绿化规定》建,议指标规定
】 1.【。其中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 《 旧城改建》。道路酌?情降低可在本—条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 : ?2.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
《 ? 3.》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 4》.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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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树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米中》型汽车为3.5米载!。。。货汽车为4.—5米;
》 —。6.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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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条【 居住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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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绿地配置按】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
》 ? 2.居住—区内绿地按相应【。规模配置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 3.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 ?4.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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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并按照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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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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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新建工】业与其它民用—建筑的绿《化用地按下列控制指!标执:行,
— 1.《行政:办公用地《绿,地率不少《于3:5%;?。
》 2.金—融商业?用地绿地率不少【于20%;》
: ? 3.》文化、?娱乐、宾馆用地绿】。地率不少于35【%;
【。。 4.》。学,校、科研用地绿【地率不?少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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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等用地绿地率【不大于20》%产生有毒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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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条 ?根据地块的实际功】能需要在绿》。线,。范,围可布置《少量的低层公共服】务景观?建,筑
第五!。十五:条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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