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建标库

第十一章 其它

11.1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明清旧城内的建筑物,其形式、体量、高度、色调等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损害周边的自然景观。屋顶宜采用坡顶形式。

11.2 新建12层以下的住宅须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也应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其外形及色彩应与建筑风貌相协调,并应同步安装。

11.3 建筑物的布局、体形、朝向、通风、绿化、墙体材料使用应充分考虑建筑节能要求。

11.4 新建建筑物的屋顶不宜设置户外广告。屋面、墙面如确需设置广告位的,应与建筑方案同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