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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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可申请—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按季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
第—。九,条, 符合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贷!款,。额度控制在5—200万元其中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以上!、,10:人以下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吸纳失业《人,员10人以》上的、2《0人以下《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吸纳失业!人员20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吸纳失业人员以!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准且】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按季!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
第【十,。条 :。 对已享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且!诚信:经营、按期还—款的可再次申请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额—担保贷款资格—有不良还款记—录的申请人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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