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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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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应当符》合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条件
第七条!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具?有,本州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有固定经【营场所?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员》和本州其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都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 对取得—黔西南州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合格证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可优先【贷款并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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