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责任追究 —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前置审》计进行招标、—施工、结算的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造成损失的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由其《组织和聘请参与建设!项目前置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明确有!。关人员的权利—。义务:对,过错:、,过失人员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预算或工程量!清单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遵】守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等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 被审计单位认为】审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