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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拆迁人》应当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屋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 —第七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并向?所在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其存款金额应】当,不少:于经初步《评估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7,0%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足的部】分应当在拆》迁方案中明》确分:期到位时间 — ,。 第八条》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 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公告在实施拆迁区】域张贴并在》报纸上刊登 【    房屋—。拆迁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拆迁?的,目,的和:依据;   【 (二)拆迁的【地点:和范围;  【  (三)拆迁期限!; ?   (《四,)拆迁人、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的名称;《。 ,    (五)【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救济途径;【    (六)!索取拆迁相关资料】的地:。点;  》 ,。 (七)其它应【当公告的事项 【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 ,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审查?同意延期的发布【拆迁延期公告—。 ,     拆迁范】围由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许可证批《。准的范围确定— , 第十一—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建设!单位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 第十二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取得:拆迁岗位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   委托拆—迁的接受《委托:的单位必《须具有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配备不少《于5:名取:得拆迁岗位》合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  委托拆迁拆【迁人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依法?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及价格金—额;    (二!)拆迁补偿方式【;,    (三)搬!迁期限;《。 ,    (》四):违约责任;  】  (?五)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除,前款所列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安】置用:房,的权属证明、有【关规:划资:料、价格金额、面】积、地点、楼层、差!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除?本条第一款所列内容!外还应当包括货币】补偿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十四】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第《十五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经当:。事人申请由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并裁》决被拆迁《人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已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已向房屋承】租人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房的依法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十六条 】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搬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裁决《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拆迁人提出申请; !。  :。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现场查勘提出—强制拆迁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 ?   (《三)县(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查并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前7日通知拆迁当】事人;    】(五)?实施:强制拆?迁时执行《人员应制作现场记录!记明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现【场记录由执行人【、被执行《人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派,出的见证人签名被】执行人?拒绝:签,名的应在《现场记录中注明 !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七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项?目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凡《未经依法办理拆【迁项目变更手—续对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害的《由拆迁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被拆迁住—房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款应:当用于住房安置【    》 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单位和拆迁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资证审查!实行市?场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     拆!迁单位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努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 第二十一条 ! 拆迁安《置工作?结束后拆迁人应当】及时办理拆迁验收手!续,和,房屋:所有权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  :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   ?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书; !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它档】案资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