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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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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人应当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屋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
—第七条 《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并向所在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其存款金—。额,应当不少《于经初步评估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70%!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足,的部:。分,应当:在拆迁?。方,案,中明确分期到位【时间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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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公—告在实施拆迁区【域张贴并《在报:纸上刊登
》
房屋拆】迁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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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的目:的和依据;》
?。 , (二)拆迁—。的地点和范围;
】
: (三)拆迁【期,限;
(四!。)拆迁人、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的—名称;
】(五)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救济途径—;,
(六】)索取?拆迁相关资料—的地点?;
—(七)其它应—当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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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审?查同意延期的发布】拆迁延期公告
! 拆《迁范围由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许可证批准的范围!确定
第十】一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建【设单位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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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取得拆迁岗》位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委托拆迁的接受委托!的单位必须具有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配备不?少于5名取得—拆迁岗位合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 委托拆迁拆!迁,人,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依法》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及价格金《额;:
(二【)拆迁?补偿方式;
—
《(三)搬迁期限【;
—(四)违约》责任;
— , (五)《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除前款所!列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安置用房的权属【证明、有关》规划资料、》价格金额《、面积、地点、楼】层、差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
【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除本条第一款所!列内容?外还应?当包括货币补—。偿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十四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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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经!当事人申请由—。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并裁决被】拆迁人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已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已向房屋承租人】。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房《的依法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十六条 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搬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裁决?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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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遵循下列—程序
— (一?)拆迁人提出申请】;
》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现《场查勘提出强—制,拆迁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
(】三,)县(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查,。并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 ,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前—7日通知拆迁—。当事人?;
? (五)—实施强制拆》迁时执行人员应【制作现场记录—记明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现场【记录由执行人、【被执:行人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派出的见证人—签,。名被执行《人拒绝签名的应在现!场记录中注明
【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十:七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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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项目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 凡未》经依法办理》。拆迁项目《变更手续对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害的由拆迁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第十九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被拆迁住房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款应当用于【住房安?置
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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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单位和拆迁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资证审查实行市!场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
》 :拆迁:单位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努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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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拆迁安?置工作结束后拆【迁人应?当及时办《理拆迁验《收手续和房》屋所有权《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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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书;》。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它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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