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作业脚手架
8.2.1 此条是对作业脚手架搭设基本尺寸的要求。条文的规定是根据调查研究,总结人员架上作业活动规律而提出的。应当指出的是,作业脚手架的宽度如果小于0.8m,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不能满足操作人员下蹲、弯腰操作活动所需空间的要求;作业层高如果大于2.0m,也同样存在不安全因素,人员操作时,脚下可能要垫起,不利于操作安全。
8.2.2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是保证架体侧向稳定的重要构件,是作业脚手架设计计算的主要基本假定条件,对作业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作出规定的目的是控制作业脚手架的失稳破坏形态,保证架体达到专项施工方案设计规定的承载力。
当连墙件按竖向间距2步或3步设置时,作业脚手架的主要破坏形式是在抗弯刚度较弱的方向(纵向或横向)呈现出多波鼓曲失稳破坏(图1);当连墙件作稀疏布置,其竖向间距大到4步~6步时,作业脚手架是在横向大波鼓曲失稳破坏(图1),这种失稳破坏的承载力低于前一种破坏形式。作业脚手架的计算公式是根据连墙件竖向间距按小于或等于3步的条件确定的;否则,计算公式的应用条件也不再成立。
图1 作业脚手架失稳破坏示意
要求连墙件既能够承受拉力也能够承受压力,是要求连墙件为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刚性杆件。因为连墙件的受力较为复杂,而且其受力性质经常随施工荷载、风荷载、风向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要求连墙件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是根据架体高度、建筑结构形状、 楼层高度、荷载等因素经设计和计算确定的;架体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是作业脚手架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的整体稳定和在水平风荷载作用下的安全可靠承载的保证。
架体顶层连墙件以上的悬臂高度不允许超过2步,是从操作安全的角度来考虑的,否则架体不稳定。在作业脚手架的转角处,开口型作业脚手架端部都是架体的薄弱环节,因此应增加连墙件的设置。
8.2.3~8.2.5 作业脚手架的外侧设置竖向剪刀撑或斜撑杆、交叉拉杆是保证架体稳定的重要构造措施,应按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和斜撑杆、交叉拉杆在作业脚手架24m高度上下区分为不同设置是根据施工经验确定的。在欧美等国家,杆(构)件组装式作业脚手架外侧多设斜撑杆、交叉拉杆代替竖向大剪刀撑。在我国构件组装式作业脚手架也不断增多,斜撑杆、交叉拉杆也有应用,应注意总结相关经验。
以斜撑杆或交叉拉杆替代作业脚手架大剪刀撑时,可按大剪刀撑斜杆的配置率来确定斜撑杆、交叉拉杆的间距,即可按斜撑杆、交叉拉杆的覆盖面积与大剪刀撑斜杆的覆盖面积相等的原则来确定斜撑杆、交叉拉杆的间隔距离。当作业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m以下时,斜撑杆或交叉拉杆的覆盖面积可按作业脚手架外立面的1/8~1/6布设;当作业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m以上或需要满布大剪刀撑时,斜撑杆或交叉拉杆的覆盖面积可按作业脚手架外立面的1/4~1/3布设。斜撑杆、交叉拉杆是在相邻两个立杆间竖向由底至顶连续布设,水平向间隔一定跨数后再行布设;也可采用其他保证覆盖率的连续设置的布设方式。
条文所述“搭设高度在24m以下时,应每隔5跨~7跨设置一道;搭设高度在24m以上时,应每隔1跨~3跨设置一道。”应按搭设高度高者执行上线,搭设高度低者执行下线控制。
脚手架底部立杆上设置扫地杆,一般在距地面200mm的位置设置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设置。设置扫地杆具有两个作用,一是增强架体的整体性;二是减小底部立杆的计算长度。
8.2.6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支承结构设置应经过设计计算确定,不可随意布设。悬挑脚手架上部架体的搭设与一般落地作业脚手架基本相同,重点是底部悬挑支承结构的安装应牢固,不得侧倾或晃动。在底部立杆上设置纵向扫地杆和间断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撑是为了防止悬挑支承结构纵向晃动。
8.2.7 本条是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基本构造要求。各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根据此要求提出具体的构造措施。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桁架采用桁架或刚架结构,节点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是因为二者均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主要承力结构。水平桁架相当于一个空中悬吊平台,架体荷载由其承担,水平桁架悬吊在竖向主框架上,竖向主框架通过支座将架体的所有荷载传递给建筑结构。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桁架杆件的节点连接,如果不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难以保证结构的安全。
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均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这是保证竖向主框架整体稳定,使荷载能有效传递到建筑结构上的要求。在竖向主框架处于工作状态时,各楼层上的支座很难做到均匀传力,特别是受顶层新浇混凝土结构实际强度的影响,因此,要求每单个支座能够承担该机位的所有荷载。
8.2.8 本条是对作业脚手架作业层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特别应注意的是作业层边缘与建筑物之间的间隙如果大于150mm时,极易发生坠落事故,应采取封闭防护措施。作业层外侧的防护栏杆应设置两道,上道栏杆安装高度为1.2m,下道栏杆居中布置。挡脚板应设在距作业层面180mm高的位置。栏杆、挡脚板应与立杆固定牢固。